一、拍賣經過:當時拍賣這個法拍房本人并沒有實地去看過。只是在拍賣公告里查看了附件。當時顯示這個房為辦證剛滿3年的商品房。抵押給銀行,因欠銀行被拍賣。起拍當天我沒有報名。因為一般拍賣結束都是第二天早上十點。第二天早起至機場準備十點多的航班出差外地。早上九點多過了安檢至候機廳。打開手機看了一下。拍賣還正在進行。看看還有時間。就用手機轉了保證金報名。顯示成功可以競拍。然后直接出價。當時看了一下參加競拍的對手有七個人。說實話當時對于這套房能否拍到自己心里也沒底。當時出價還是屬于比較激烈了。直到十點十幾分左右機場通知登機。在登機前上洗手間時,進行了最后一次出價,想能拍到就拍到,不能拍到就算了。誰知走出洗手間。竟收到“成功競拍”的通知。當時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。這時心情反過來一下還變得忐忑了。然后邊登機邊打電話給家人。當時家人覺得在逗他們玩,怎么可能早上出門在飛機場竟買了一套房。
二、辦理過戶:出差返回珠海。按規定時間交拍賣全款至法院帳號。靜待法院來電。當時拍下這套房時。自己當時還在想幾個問題。1、是否能辦理房產證。因為本人家庭已有三套房。在珠海已無購房資格。這套下來已屬第四套了,能不能再辦證。2、這套房到底要交多少交易稅費。因為這套房辦證才兩年,還屬于贈予的,贈予是否要多交個稅。3、騰房會不會有問題?4、房子情況怎么樣。因為參拍前都沒有實地看過。5、房子有無拖欠其他費用。費用是多少?想想都頭大
首先辦過戶。法院查到錢到帳。第二天書記員聯系本人。要本人拿身份證到法院大門口拿裁定書。當時書記員給了裁定書說你可以憑裁定書辦理過戶了。然后將原房主手機給我要我自已聯系原房主騰房。當時心里一萬頭羊駝飄過,憑什么我自已聯系?.但不管了,先拿裁定書辦了過戶再說。
收到裁定第二天正好是周五,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辦解押手續,這里要贊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。工作人員非常熱心,教我怎么填表和操作,幫助取號?;静坏揭粋€小時,就辦理完了解押和網上辦稅。隨后進行網上稅收核驗,并預約交稅時間。當時我拍下的房產是屬贈予,辦證兩年。周未兩天心情又變得忐忑。因為到底要交多少稅自己心里也沒底。上網查看有各種不同的答案。有說贈予的要交房價20%,出證不滿兩年的又要交多少。反正周末兩天都是在想交稅的事情。但最后一想也沒什么大不了的。反正房子已拍下來了。不管什么結果都要接受,反而心安了。
預約第二周周二辦稅。至周二又去到房產中心。中心人員服務還是很贊,取號辦稅。比原時間提前一個小時給辦理了。稅務還和收稅小姐姐聊了一下。(當時珠海稅收政策有新規從11月起原房主交易個稅按交易總價1%征收。但稅管人員說法拍房還是依國家政策按成交價3%征收)。交稅合計:個人所得稅拍賣總房價3%。我本人個人交契稅3%。合計交易原房價6%。其他小雜費不計也沒多少。辦稅不可刷信用卡。只好刷銀行卡現金。
交稅辦畢,又馬上取號辦理房產證。當時辦房產證人員一看,還說了一句,你這房真便宜。當時還高興了一下。不到一個小時憑辦稅資料和裁定至窗口辦理所有手續。交錢要求房產證原件郵寄到家。然后交費回家。過三天房本寄到。這套房本終于下來。
三、房產移交:
房本到手。隨后聯系原房主移交。這其中有近一個月的時間。每次問法院執行法官,法官總是說你自已聯系原房主。法院已和他談好,原房主人很好之類的。每次一聽執行人員這樣說。心里馬上有一萬頭羊駝跑過。想著差一點就去上一級投訴了。查了最高院民事執行中拍賣、變賣財產的規定。老子心里有了底,好等你幾天。終于法院將剩余款給到原房主。再同原房主聯系。約定時間將房順利交接了。自此拍賣房終于有驚無險到手。隨后馬上辦理了水、電、天然氣、物業過戶。中間竟然都沒有欠費
總結從拍賣到房子辦好證,到正式移交收樓。中間一共四十來天。拍賣成交是原評估價80%左右。辦完手續加上重裝總價比市場現報的價便宜30%左右。想想還是劃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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