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伙公司股權設定
我們的初始啟動資金有限,因此在持續經營過程中需要不斷進行融資和注資。資金的作用對我們非常重要。
(舉例:[綠帽子]
合伙人A負責投入70%的資金但不參與工作,而合伙人B負責投入30%的資金并且參與工作。
將股權分為資金股和人力股兩個部分,這樣公司可以更清晰地區分出投資者的資金投入和員工的勞動貢獻。資金股代表投資者對公司的資金投資所持有的股份,而人力股則代表員工對公司發展所做出的勞動貢獻所獲得的股份。這種分拆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的積極性,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公司的發展。
根據給定的比例,公司的資金股占比為60%,人力股占比為40%。因此,最終的分紅比例也將按照這個比例分配。
資金股的權重為60%,由于人力股的權重為40%,所以A的組合中人力股的權重為0%,而B的組合中人力股的權重為100%,因此B的結果為58%。
資金股的權重占60%,人力股的權重占40%,資金股和人力股共同構成了整個投資組合。資金股的收益率占30%,人力股的收益率占1%,則整個投資組合的加權平均收益率為58%。
合伙經營的模式也是一樣的,很重要的一點是不要有只出力不出資的股東存在,參與實際操作的人必須也投入資金,否則會變得和員工沒有區別,并且不會有足夠的動力去努力工作。
合伙門店股權設定
初始階段需要大量資金進行啟動,而在經營過程中,資金消耗相對較少,主要依賴人力資源。
主理人B承擔30%的投資,并承擔管理工作,而投資人A承擔70%的投資但不參與日常經營。
那么在這種情況下,分紅應該會隨著時間發生階段性的變化。
根據出資比例,投資人A占70%,主理人B占30%。根據這個比例進行分紅。
本后兩年內,投資人A和主理人B將根據協議分享投資回報,其中投資人A將獲得50%,主理人B也將獲得50%的利潤分成。
兩年后的收益分配比例將是投資人A占30%,主理人B占70%。
最好只需要一位主理人,有決策權,因為主理人在門店經營上占據非常重要的位置,他需要管理門店為項目負責。切記主理人不能純粹是股東。
門店前期裝修和房租等需要大量資金,但在經營過程中周轉資金變得更加緊張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主理人將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,因為個人的能力在經營中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。此外,除了主理人的分紅外,店鋪每個月還需要支付工資。
階段性的變化對門店的持續經營很有幫助。在初始啟動階段,資金至關重要,因此需要在回本之前保護投資人。沒有投資人的大量資金,門店是無法開展的。在回本后的頭兩年,需要兼顧投資人和主理人的利益。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資金的作用逐漸減小,真正決定項目成敗的是主理人的經營能力。一旦主理人實現回本并實現盈利,他們需要全身心投入到經營中。此時,如果投資人長期持有高比例的股份,可能導致主理人離開創辦新項目。因此,為了持續經營,后期投資人的分紅比例必須降低。股權比例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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