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18年開始分居,現在孩子七歲零三個月,二年級,原來我們是婆婆+兒媳+女兒的配置,從今年開始公公又加入我們,113平的房子,顯得非常不方便,也許是我太小氣,也許是我不夠孝順,我真的無法拿公婆當自己的爸媽,所以趁著中午跟老公聊天,就問了他上面那句。
當初決定從上海回煙臺的時候,老公說等在上海交夠十年社保就回煙臺找工作,這樣退休的時候就可以申請在上海退休,等交夠十年的時候問他什么時候回來,他就說等等看,要么就是現在疫情,回去也不好找工作,現在想來,這些話就是搪塞,人家壓根不愿意回來。
結婚前,公公婆婆去我家商量結婚的時候,當著我爸媽我家親屬的面吹牛逼,說買房子不是問題,不就是三四十萬嗎(11年左右,縣城房價還便宜),聽著有沒有暴發戶的感覺,有沒有老子有錢,買房不是事兒的感覺?然而,買房的時候公婆只給了11萬,據說這十一萬里面還有別人的救濟,從此,對公婆就比較有意見。
從上海回煙臺以后,孩子面臨上學,就決定在煙臺買房,適逢老家土地被征用,婆婆說征地的錢支援我買房,很清楚的記得是2019年11月份,征地供補償6萬。婆婆把補償款的卡給我了,但小姑子2020年元旦結婚,我就想著姑娘結婚呢,老太太回家手里不能沒有個應急的錢,就把這個卡給她應急,此時,奇跡出現了:我這個可愛的婆婆在沒有跟我打招呼的前提下,把這個卡給她小閨女做陪嫁了,而且是第二次陪嫁,沒錯,以前給過一次陪嫁!我對這個事情一直耿耿于懷,此刻在讀文章的你,要是你,遇到這種事,你們會怎么辦?會記仇嗎?
我很感激婆婆給帶孩子,但是,兩輩人是不適合在一起生活的,比如老人早晨起得早,我們7:25吃早飯,她6點就起來在廚房叮叮當當,要是做滿漢全席也就算了,事實是,只做了幾碗面湯,主食還是公公出去買的;比如中午做飯,炒三個菜能在廚房忙活兩個小時,而且還是半成品,性子是超級慢,做得慢,還不會規劃自己的時間,在一起生活幾乎達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,所以今天就氣憤的給老公發了條微信,沒想到人家視而不見!
親愛的朋友們,要是你們,能忍受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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