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雙十一,打算換一部一加ace手機,10月20日,預售開始,京東自營直播間購買(宣傳的直播間購買收貨后送耳機),頁面顯示送體重秤(贈品)一個,12?256g預售?尾款到手2299,10月31日付尾款,大概11月2日到貨,我就立馬聯系客服,要耳機,結果客服說要收貨后15天后才發(這是宣傳中沒有提及的),11月7日,發現該手機有活動(plus滿1500?120),我就去找客服價格保護,再次提交訂單顯示2169元,客服說體重秤折價45元(體重秤宣傳是贈品,價格保護卻要折價,是否構成捆綁銷售???)只退給我85元,把我第一張plus1500?120券取消了;11月11日凌晨該手機又降價了,疊加plus1500?120,到手2149,同樣,客服返給我20元取消我優惠券,到了11月11日晚上,同學分享給我京東平臺1500?120手機券,我搶到了,他用plus1500?120疊加1500?120手機券,到手2009!比我便宜140,我頓時疑惑了!??期間多次詢問客服并撥打客服電話,未能解決。
對京東的質疑
1.活動期間至少三次降價是否合理
2.價格保護贈品折合成人民幣,是否涉嫌捆綁銷售@中國消費者協會?
3.第二次價格保護取消優惠券,是否應該把第一次取消的優惠券恢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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