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下午,我在刷小紅書的時候,偶然刷到一個作者在小紅書上,曬他自己所獲得的“獲獎證書”和所謂的“獎杯”。根據這個獲獎證書上所寫的文字來看,是為了獎勵他“榮獲首屆XX省文學獎中短篇小說類三等獎”。
這個“獲獎證書”右下角所署的,頒發這個證書的單位,叫做“XX省文學獎評審委員會”,上面加蓋了相同名字的公章。根據我的職業眼光來判斷,一眼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典型的“野雞證書”。因為一看那個落款,頒發證書的那個單位,尤其是看到“文學獎評審委員會”八個字,就知道全中國一定是沒有這種單位。因此,肯定也沒有這種公章。所以,這是一種非常典型的,通過私刻公章來違法的犯罪行為。
為了確認我的判斷,我特地打開了“全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查詢官網”,輸入這個單位查詢以后,發現正如我所料:根本就不存在這種單位。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“XX省文學獎評審委員會”。也就是說,這個單位是他們虛構出來的。專門用來騙這些不知情的小白作者的。
那么,我今天為什么要把這個事情拿出來跟大家講呢?是因為之前我看到我們寫作班曾經有學員,也在朋友圈曬過類似的野雞獎、野雞獲獎證書,野雞獎杯。
那么,如何來判斷一個“獲獎證書“或者”榮譽證書”,或者“獎杯”是正規的獎,還是野雞獎呢?
是看他們有沒有獎品,或者有沒有獎金嗎?
其實,都不是。
而是看頒發這個“獎”的單位,是否是虛構的。尤其是看他們的公章,是否是偽造的。如果公章上顯示:某某公號、某某網站,某某平臺,某某群,就標志著這是典型的“野雞公章”。因為,我國境內沒有這種單位名稱。
如果不是以上這些字樣的公章,則先把他們頒獎單位的全稱,輸入到“全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查詢官網”查詢一下。看有沒有這個單位,就知道了。如果查不到,就說明這是騙子虛構出來的“野雞單位”。同時,也說明證書上蓋的“公章”,是偽造出來的“野雞章”。反之,如果能查到這樣的單位,就說明這不是“野雞獎”。當然,也有可能冒用別人的單位名稱,頒發“野雞獎”。當然,這種可能性非常小。
略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:只有注冊成立一個單位后,才能與此同時刻制公章。而且公章都需要先在行政機關備案的。全國的企業和個體戶,都需要先在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,如果是事業單位,則需要當地事業單位管理局注冊成立。
如果是公益性社會團體,例如:作家協會、藝術協會,等等單位,則需要在當地民政局注冊成立。只有當這些單位注冊成立后,才能刻制其單位的公章。如果在沒有注冊成立相關單位,冒用別人單位,或者虛構某個單位名字,偽造相應公章,則涉嫌觸犯刑法,是會被判刑的。如果拿著這種假公章,去從事經營活動的話,那就涉嫌違法了。
長期以來,在我們寫作圈里,盛行著各種違法行為。我從高中開始寫稿投稿,就收到無數這類違法的“野雞獎”。例如:各種形式的違法信件、違法電話、違法征文,等等。這些打著征文獲獎的幌子,進行違法的騙術,無一例外都是讓你交錢,或者說通知你獲得的某一種獎。一般都是告訴你獲得二等獎,或者三等獎。一般都會不會通知你說,獲得了一等獎。因為這個容易讓你起疑心。而不容易讓人起疑心的,就是“二等獎”和“三等獎”。所以說,一般這種違法的“野雞獎”,都是通知你說:“你獲得二等獎,或三等獎。”
那些騙子,會通過信件,或打電話,讓你打款。說要給你郵寄獲獎證書、榮譽證書,或者獎杯。說這是郵費,或者說說在某月某日在某個地方,要搞一個頒獎典禮,盛情邀請你參加,但在參會之前,需要你提前交多少錢的餐飲費、住宿費。然后,讓你某月某日去參加他們那個會。其實,這些都是虛構的。都是違法話術而已。諸如此類,各種各樣,五花八門的各種野雞獎,各種違法,專門騙寫文章的小白。
你還別說,雖然非常低級的違法手段,但是非常管用,非常多小白作者上當。我的微信上,有很多的作者,隔三差五可以看到不同的人,在曬著不同的野雞獎。這就標志著,有前赴后繼的人,被這種“野雞獎”欺騙。
尤其是前段時間,我在某個公眾號上看到一篇文章,專門寫一個老頭被騙的經過。這個老頭大概五六十歲,是個實打實種地的農民。在種地之余,喜歡涂鴉一些小文章。從年輕時候開始,幾十年間,前前后后被騙幾十萬。被記者拍下來的照片,可以看到各種名頭的榮譽證書。非常搞笑的,當然要數那個所謂的“宇宙文學獎”,這個簡直太侮辱人的智商了。
眾所周知,全世界影響力的文學獎,就是諾貝爾文學獎。可是這些犯罪分子,居然編出所謂的“宇宙文學獎”,看似非常有影響力的文學獎,這真是太侮辱人的智商了。對此“獎”,那個老頭卻一直深信不疑。
那么,為什么這個老頭,會那么相信這些野雞獎呢?
其實,這個老頭跟大多數作者一樣,基本上都是半文盲,所以認知能力非常低,缺乏常識性的分辨能力。這是其中一個上當的原因。
還有一個原因是什么呢?
就是因為凡是喜歡寫作的人,凡是有點藝術愛好的人,骨子里都非常的虛榮。在我所了解的這些喜歡寫文章的作者當中,絕大部分人都有一種似乎是與生俱來的,愛慕虛榮的嗜好。尤其喜歡各種各樣的“榮譽”,就像狗改不了吃屎的天性,始終對大便趨之若鶩。我想這也是那么多的作者前赴后繼地上當受騙的,其中的一個核心原因。
除此之外,還有第三個原因,那就是:這些作者,都希望通過獲獎來得到獎金。那些犯罪分子,正是抓住那些"孔乙己"們貪圖小利的心理,于是在每一次實施違法的“征文啟事”當中,都會許下大金額的“口頭獎金”。而那些作者,通常對“口頭獎金”深信不疑。正是因為他們貪婪的心理作祟,而被那些騙子,當成魚一樣,一步一步地往上釣。所以說,總是會有前赴后繼的作者,上當受騙。
我們再來總結一下這些作者上當受騙的三大原因:
1、受教育程度低,缺乏分辨能力;
2、虛榮心作祟;
3、貪圖小利。
那么,我今天為什么要特地講這件事情呢?就是為了提防我們班的學員,在以后的創作道路上,會犯同樣的錯誤。希望大家引以為戒,避免上當受騙。
希望所有的同學,在以后的文學創作道路上,能夠理性地看待自己的成長,理性地看待自己的作品,能夠認真地沉下心來創作。一步一個腳印,腳踏實地寫好自己筆下的作品。認真寫出,能夠打動讀者之心的作品來。
因為,只有能寫出打動人心的作品,才是你作為一位作者,至高無上的榮譽。(文/楊黎明)2022年11月23日
寫作行業常見騙錢套路:
1、給你打電話、發郵件,或者加微信,說你的“大作”被錄用,但需要你交多少版面費,才給發表。
2、給你打電話、發郵件,或者加微信,說你的“大作”已榮獲“二等獎”或者“三等獎”,但需要你交多錢,才能給你郵寄獲獎證書,和獎品。
3、給你打電話、發郵件,或者加微信,說我們組織了一個大型“筆會”,準備邀請全國知名作家參加此次會議。因此,特別邀請你參加我們的“筆會”,費用自理。需要你預先支付預定酒店的錢。
4、給你打電話、發郵件,或者加微信,說你的大作已經被錄用。準備集結在某重量級文集上出版。但需要每個作者包銷多少本書。總共多少錢。
5、還有其他各種欺騙手段。
餿文人天生的八大劣根性:
1、愛慕虛榮,對各種“榮譽”,像狗吃屎一般,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,都趨之若鶩,狂熱追求。甚至寧愿省吃儉用餓著肚子,也要花錢去買。殊不知上當受騙,還在給別人數錢。
2、渴望得到各種贊美,尤其是渴望被發表。不管是野雞刊物,還是正規刊物,都無所謂。殊不知有些野雞刊物編輯,比你還野雞。
3、愛裝B,尤其喜歡給自己起各種花樣“筆名”。似乎有了“筆名”,就是響當當的大作家。殊不知,你要是寫得狗屁不通,即使叫“魯迅”都沒用。
4、喜歡花錢參加各種野雞協會,似乎只要參加了野雞協會,就是獲得了官方的認可。殊不知自己實力不行的話,即使加入“中國作家協會”都沒用。加入那些野雞協會,就像加入各種野雞群。
5、喜歡高估自己的作品,同時看不起同行。殊不知,這是一種餿文人自我欺騙的方式。
6、喜歡自稱“作家”。殊不知,只有家喻戶曉的作者,才配得上這個“頭銜”。要是你家小區的人,都不知道你是什么玩意,就自稱“作家”的話,純屬:笑話。
7、喜歡把“寫作”神圣化。把寫作想象成非常大氣上檔次的工作。其實,“寫作”跟農民種地,清潔工掃大街一樣,只是一種養家糊口的工作而已。既談不上非常高尚,也談不上非常低賤。
8、貪圖小利。喜歡寫作的人,絕大部分都是社會底層的人們。大部分人,沒講過什么世面,當然也沒賺過什么大錢。因此,表面一副假清高的他們,實際上很容易對一些蠅頭小利動心。(文/楊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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